商务部:9月1日起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

2023-08-01

商务部:9月1日起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

导读:7月31日,据商务部网站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其中,将性能指标未达到现有管制指标,但已达到下述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纳入管制范围,包括:在操作人员自然视距以外能够可控飞行,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且最大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kg)或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kg),并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
(一)机载无线电设备功率超过国际民用无线电产品核准认证的功率限制值;
(二)携带具有抛投功能的载荷或者自带抛投器;
(三)携带高光谱相机,或者携带支持560纳米(nm)、650纳米(nm)、730纳米(nm)、860纳米(nm)以外波段的多光谱相机;
(四)携带的红外相机噪声等效温差(NETD)小于40毫开尔文(mK);
(五)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符合特定要求的。

而本次纳入管制的无人机相关产品分类如下:
(一)最大持续功率超过16千瓦(kW)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航空发动机
(二)满足一定技术指标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载荷,包括红外成像设备、合成孔径雷达和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
(三)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且具有特定特性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四)民用反无人机系统

具体管制标准,请参见商务部网站。


留言板

您好,欢迎访问泽芯微科技,我司主要客户行业有医疗,工业,通信和汽车, 出货靠前的品牌有:ST, TI,MICROCHIP, ADI,MAXIM 等,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 当然,也欢迎您直接拨打电话 13798286228 沟通咨询 -

提交